

厉以宁(1930年11月22日-2023年2月27日),江苏仪征人,著名经济学家、教育家,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。
教育背景与学术生涯
- 1951年考入北京大学经济系,1955年毕业后留校任教,历任资料员、助教、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等职。
- 1985年—1992年,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系主任;1993年—1994年,担任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;1994年—2005年,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。
主要学术贡献
- 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,认为股份制与公有制可以相容,积极倡导并推动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,被称为“厉股份”。
- 发展了非均衡经济理论,运用该理论解释中国经济运行,提出企业改革主线论,主张通过股份制改造激发企业活力。
- 关注民营经济发展,参与推动“非公经济36条”等政策出台,被称为“厉民营”。
- 力推农村土地改革和城乡二元制改革,主张提高农民收入,让农民享有平等权利。
- 主持起草了《证券法》和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,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产生重要影响。
社会职务与荣誉
- 曾任全国人大第七届、八届、九届常务委员,全国政协第十届、十一届、十二届常务委员。
- 2013年获得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终身成就奖,2016年获得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,2018年被授予“改革先锋”称号。
学术著作
著有《非均衡的中国经济》《中国经济改革与股份制》《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》《经济学的伦理问题》等多部重要著作。
厉以宁的一生与中国经济发展紧密相连,他的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经济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,被誉为“中国经济学界泰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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